俞建江 
    
    
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 | 俞建江  | 
处罚日期  | 2018年3月23日  | 
违法事实  | 2018年1月8日下午,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,发现当事人正在进行废旧铝制品(铝锭)冶炼,配有两台焦炭炉、一套布袋除尘设施。经调查,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。1月9日晚上,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在进行废旧铝制品冶炼。  | 
处罚依据  | 该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十九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予以处罚。  | 
处罚内容  |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,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。  | 
执行情况  | 该公司未缴纳罚款。  | 
决定作出机关  | 舟山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 | 
信息来源: 区环保局 
 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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